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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作者:中能电力  发布时间:2022-06-02 10:27:18  浏览:1262

  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
  “2030年风光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以上意味着8年内的新增装机容量将要扩大一倍,我国光伏产业和风电行业将会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机遇期。”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家能源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风电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2亿千瓦,同比增长23.6%。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一段时间,风电、光伏建设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期,但与之前不同的是,新能源将积极有序开发利用,从原来的重视规模扩大向兼顾规模扩大和效率提升转变。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当前,中国“富煤少油”的能源禀赋决定以煤为核心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不会改变。同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又存在不可预测性、不稳定性等特点,短期内难以挑起能源安全的“大梁”。
  在吴琦看来,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平稳过渡,应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基础上,促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能源有序开发利用,积极有序实现新能源的替代。
  在祁海珅看来,由于新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间歇性等特点,目前阶段不能进行运动式减排,只有建立在电力能源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才能做到燃煤火力发电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才能做到双轮驱动,二者协调、互补发展。
  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在吴琦看来,新能源发展应从以下两方面有序推进。
  第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大型发电基地,有利于推动新能源项目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升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利用率,也有利于推动多能互补生态融合发展,更好地探索新能源大型基地项目建设、并网消纳以及与煤电、水电、储能协同的发展模式。
  第二,在东部地区、工业园区及土地资源紧张的地区,加快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市场化、集约化,“多场景、分布式”成为主要模式。比如通过鼓励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开展光伏应用项目建设,鼓励城乡居民屋面智能光伏系统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屋顶建设,鼓励交通领域光伏电站及充电桩的建设等,创造多场景融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应用模式。

  “接下来,屋顶分布式和BIPV等光电节能建筑应用场景将会成为主力,海上风电也会有很大发展潜力。我国陆地资源紧张,地面光伏和风力电站的用地成本也在逐渐提高。国家应鼓励光伏项目使用戈壁、荒山、荒漠、荒沙等未利用地的租赁使用。”祁海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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